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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来源: 作者:区城管委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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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质:行政机关

  领导班子:

喻永刚  区城管委党组书记、主任、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负责区城管委(区环境办)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69656306 69659458(传真)

电子信箱:szgw@bjhr.gov.cn

刘春霞 区城管委党组副书记

分管办公室、政工科工作。

联系电话:69681254

电子信箱:szgw@bjhr.gov.cn

李忠山 区城管委党组成员、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城市管理规划协调科、区环境综合协调中心、区环境督查考评中心、区垃圾分类指导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69654324

电子信箱:szgw@bjhr.gov.cn

王明芹  区城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区户外广告中心、区燃气服务中心、区城管委财务管理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69684446

电子信箱:szgw@bjhr.gov.cn

肖海滨 区城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市政公用科、能源管理科、区供暖服务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69684473

电子信箱:szgw@bjhr.gov.cn

焦冬生 区城管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法制科(安全生产科)、怀柔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中心、区渣土消纳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69684472

电子信箱:szgw@bjhr.gov.cn

杨镇宇 区城管委副调研员

协助开展城乡环境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9686653

电子信箱:szgw@bjhr.gov.cn

  机构职能: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原区市政市容委的职责。

  2.区发展改革委的电力日常运行管理、电力建设协调和电力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和监督,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职责。

  3.区商务委的再生物资回收行业规划,再生资源行业的有关监督管理职责。

  4.区交通局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有关组织、协调、监察职责。

  5.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的非紧急救助服务管理考核等工作,协调推进本区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职责。

  (二)新增的职责

  1.对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的职责。

  2.本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职责,以及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职责。

  3.本区区管城市道路命名后路牌的制作、安装、维护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职责。

  4.已由市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的职责。

  2.加强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和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职责。

  3.加强对供热、燃气、环卫、路灯等企事业单位城市运行保障任务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职责。

  4.加强农村地区城市化管理和环境建设的统筹协调职责。

  (四)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对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和检查评价;承担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综合协调、监督考核工作;承担区城乡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本区城市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工作。

  (四)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生活垃圾、粪便、餐厨垃圾分类及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镇乡市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镇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评比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本区城市容貌管理责任;组织协调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架空线入地和规范整治工作;负责管理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宣传品设置;负责本区路灯和夜景景观照明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区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七)统筹本区能源日常运行工作,承担煤、电、气等能源的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

  (八)承担综合协调管理本区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的责任;会同区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地下管线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步实施;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综合协调管理,研究建立地下综合管廊日常运行管理机制,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参与本区相关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的联合验收;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城区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管城市道路命名后路牌的制作、安装、维护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等后续工作。

  (九)负责本区天然气长输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监管工作。

  (十)承担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燃气、供热、电力、电源点、煤炭、市政管线及附属设施、地下综合管廊、再生资源回收、加气(电)站、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监管或管理责任;负责相关重要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督促行业内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理;承担本区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能源日常运行管理、相关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承担本区城市管理财政预算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责任。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区城管委(区环境办)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调研室)

  电话:69642935

  职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外事、保密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红十字、民政、残联、体育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研究本区城市管理方面的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组织有关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2.法制科(安全生产科)

  电话:69620281

  职能: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社会安全综合治理、普法、维稳、国安、反邪教等);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部署、指导、监督本单位及行业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本区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安全运行纲要,编制、修订相关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演练;负责相关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和发布;负责城管委各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负责重大活动的有关保障工作。

  3.市政公用科

  电话:69624793

  职能:负责组织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城区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管城市道路命名后路牌的制作、安装、维护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等后续工作;负责本区市政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市政公共设施防汛工作;承担相关市政设施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有效衔接机制,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负责本区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线及其检查井和井盖设施、架空杆线等综合协调管理;研究建立地下综合管廊日常运行管理机制,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编制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拟订年度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建立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统筹协调地下管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本区公共自行车的运行管理。

  4.能源管理科

  电话:69643969

  职能:负责统筹本区能源运行工作,负责本区燃气、供热、煤炭、电力、电源点的行业管理;拟订年度能源运行调控方案,负责本区煤、电、气、热等能源的日常运行监测、调度、协调和供应保障工作;协调解决能源运行、电力、煤炭行业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负责煤炭经营许可及市场监管;研究提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电力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及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电力建设协调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加气(电)站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加气(电)站管理的综合协调;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桩)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保护工作;负责本区供暖、燃气、电力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5.城市管理规划协调科

  电话:69659947

  职能:承担区环境办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区城乡环境建设发展相关规划,组织拟订城市管理、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研究;负责落实重大环境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及信息报送等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本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建设中的重大、综合性问题;牵头组织重大会议活动、重要节庆假日环境保障工作;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和环境秩序的协调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编制专项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市容景观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容貌景观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容貌景观规划、建设和治理,并监督检查;指导本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和宣传品的设置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户外广告牌匾的专业规划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工作,组织拟订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

  负责本区户外广告、夜景照明、生活垃圾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公厕建设的指导与管理;指导、监督、协调“门前三包”、扫雪铲冰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本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粪便、渣土等固体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工作;负责本区建筑垃圾渣土综合管理、行政许可,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再生资源中转设施的运行管理,统筹生活垃圾物流调度;负责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及备案。

  6.非紧急救助科(此项工作尚在区社会建设办)

  电话:69612345

  职能:负责非紧急救助服务工作的接办、转办、协调督办、考核、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收集并汇总非紧急救助事项所反映的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进行综合分析并报送相关部门,为决策服务。

  7.政工科

  电话:69654074

  职能: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宣传、统战对台、精神文明、人事劳资、干部档案、离退休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负责有关党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的督查工作。

  (二)事业单位

  1.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此项工作尚在区社会建设办)

  电话:

  职能:负责本区城市管理领域的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指挥调度、督办落实;指导各街道、镇乡城市管理指挥分中心的运行;协调推进本区城市服务管理网格化体系建设。

  2.怀柔区市政设施维修养护中心

  电话:69611142

  职能:负责本区市政基础设施(城区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

  3.区户外广告中心

  电话:69625051

  职能:负责本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的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景观照明管理工作,具体负责重要地区、场所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工作;拟订相关管理规定和标准;负责本区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参与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建设的规划及竣工验收。

  4.区供暖服务中心

  电话:69684445

  职能:负责本区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负责供需双方矛盾调处工作;组织落实供热行业的技术、运营、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供热单位对供热老旧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高供热设施保障能力;监督检查已备案供热行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供热企业放弃管理时进行应急接管,保证按时供热;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

  5.区燃气服务中心

  电话:69685716

  职能:负责本区燃气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本区燃气发展规划,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区天然气长输管道(不包括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监管工作。参与重要燃气供用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负责本区重大燃气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协调监管工作;负责燃气安全宣传和专业培训。

  6.区渣土消纳中心

  电话:69659452

  职能:配合相关行政科室,做好本区建筑垃圾渣土消纳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建筑垃圾处理计划,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资源化的研究工作;负责建筑垃圾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后监管工作。

  7.区环境综合协调中心

  电话:

  职能:负责本区市容环境整治管理工作,起草工作方案,拟订任务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点区域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和环境秩序的协调治理工作;承担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各项年度工作任务;负责市、区两级政府投资环境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决算报送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保障工作;负责环境建设管理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扫雪铲冰工作。

  8.区环境督查考评中心

  电话:

  职能:负责本区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建设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检查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拟订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相关行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环境建设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城乡环境日常巡查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对各镇乡、街道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厕检查考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门前三包”制度常态化管理工作;承担各类专业环境执法行动。

  9.区垃圾分类指导中心

  电话:

  职能:负责本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本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再生资源中转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建立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制度并组织实施。

  10.区城管委财务管理中心

  电话:69620395

  职能: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编制、专项资金请示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审计、统计及五险一金的缴纳工作。

  基本信息:

  地 址 :怀柔城区兴怀大街18号

  联系电话 :69642935 传真:69659458

  E-Mail: szgw@bjhr.gov.cn

  邮 政 编 码 :101400

  交通路线:从东直门长途汽车站乘916长途汽车至怀柔城区内兴怀大街西口下车东行100米即到。

责任编辑:吴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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